关于青年教师公寓实施“阶梯租金”的通知(转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7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及有关租住户: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8]136号),学校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租住青年教师公寓逾期一年及以上的住户,实施“阶梯租金”,“阶梯租金”标准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租金从工资中扣除。
如有疑问,请咨询总务处住房管理与改革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01208 62901209。
联系人:宫老师 石老师。
特此通知。
校务部 财务处 总务处
2019年1月4日
附件:研一、研三、青年教师公寓小高层“阶梯租金”标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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