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人事】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31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申报我校有评审权的各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是20191231日仍在职在岗者,2019123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2020年度我校无评审权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先参加本次校内评审推荐,通过推荐后方可参加省有关厅局组织的正高评审。

二、评聘政策及条件

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政策及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职评聘条件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6]148号文件)执行,学校有评审权的其他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条件按《合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试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64号文件)执行。

三、评聘组织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各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指标数,负责审批拟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等工作。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工作。

3、学校组建由校长担任主任的职称委员会,负责各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4、学校组建职称分委员会,负责各系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

5、各学院成立学院职称委员会,组长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及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院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汇报答辩、择优推荐工作。

6、其他单位成立考评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格审查、汇报答辩、择优推荐工作。

7、高职申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学校或单位的相关评审工作。

四、时间安排

331-48

各单位布置工作,申报人员填写电子版《2019年度高职报名登记表》(附件6)向各单位报名,申报人员在科研院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论文认领、成果登记工作。

49-10

各单位汇总《2019年度高职报名登记表》,将其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邮箱:szb@hfut.edu.cn)。

413

申报人员将以下材料的word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单位(下述各文件命名规则是:表格名称+学院名称+姓名):

1.《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情况表》(附件10),word文件提交。

2.《教学工作情况表》(附件11),word文件提交。

3.《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测评情况表》(附件12),word文件提交。

4.《教学奖励情况表》(附件13),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附在表后,作一个word文件提交。

5.《教材专著情况表》(附件14),教材专著的封面、目录等能反映本人作用的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附在表后,作一个word文件提交。

6.《本科教研项目情况表》(附件15),本科教学研究项目的工作量分配表、项目申报书、项目认定书、项目结项书或项目验收表等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附在表后,作一个word文件提交。

7.《本科精品开放课程情况表》(附件16),本科精品开放课程的工作量分配表、项目申报书、项目认定书、项目结项书或项目验收表等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附在表后,作一个word文件提交。

8. 《研究生教研项目及精品开放课程情况表》(附件17),研究生教学研究项目及精品开放课程的工作量分配表、项目申报书、项目认定书、项目结项书或项目验收表等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附在表后,作一个word文件提交。

9.《艺术类作品情况表》(附件18),相关佐证材料拍照或扫描成图片附在表后,作一个word文件提交。

10.《博士后期间科研项目情况表》(附件19),word文件提交。

414-15

各单位将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名单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审核备案(szb@hfut.edu.cn),并将本单位以下表格的word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各相关部门审核:

1. 《教学过程及教学效果测评情况表》,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应老师,邮箱:yingjun1314@163.com,电话:62901109,二号办公楼205室)。

2.《本科教研项目情况表》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叶老师,邮箱:jxbgshfut@163.com ,电话:62902537,二号办公楼302室)。

3.《本科精品开放课程情况表》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教务处(联系人:高老师,邮箱:181829535@qq.com,电话:62902478,二号办公楼306室)。

4. 《研究生教研项目及精品开放课程情况表》及其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联系人:吴老师,邮箱:jgbwyz@163.com,电话:62901225,二号办公楼321室)。

5. 《博士后期间科研项目情况表》,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杨老师,邮箱:hfutbgb@163.com,电话:62901088,二号办公楼421室)。

414-23

各单位指定专人对申报人员填写的《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情况表》《教学工作情况表》《教学奖励情况表》《教材专著情况表》《艺术类作品情况表》等材料进行审核。

424-27

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商议确定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的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

各单位到师资办(二号办公楼424室)领取评审材料袋。

科研院根据“科研信息管理系统”打印提供附件21中的纸质材料(《论文情况表》《纵向科研项目情况表》《横向科研项目情况表》《科研奖励情况表》《发明专利情况表》),反馈给各单位。科研院科技服务中心的联系邮箱为:kyykjfwzx@hfut.edu.cn

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将审核后的表格材料打印、签字、盖章后反馈给各单位(相关佐证材料由申报人打印,职能部门不需要打印佐证材料)。

428-29

各单位将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的材料,一并反馈给申报人,部分材料申报人须当面确认签字。

需进行高水平教研论文认定的教学教研型申报人员向各单位提交申请高水平教研论文认定表(附件22)及待认定论文发表期刊的原件1份、论文全文1份。

教学科研型、科学研究型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人员向各单位提交附件21中的《论文情况表》及表中各篇论文的全文(论文按《论文情况表》中的顺序进行编号)。

所有正高申报人员还需要提交3份《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附件23)。每份表后附3项代表性成果的材料和能够反映其价值和影响力的真实有效的支撑证明材料。

430-51

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审核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认定申请。

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根据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的认定依据和认定程序对教学科研型、科学研究型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进行高水平科研论文认定,并将结果和论文材料及时反馈。

学院将同意申请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的汇总表及其论文全文、正高申报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提交给人事处师资办。

55-6

学校学术委员会开展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认定工作。人事处师资办将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认定结果反馈给各单位。

57-8

申报人员将附件7至附件21等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等)交所在单位。

59-19

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材料送呈给单位答辩评议会和学校评审会。

单位指派专人配合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对初审表中的“申报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

519-21

公示结束后各单位负责人在初审表上填写公示情况并盖章,对公益服务工作填写单位意见。

各基层党支部和基层党委分别对申报人的“师德师风”进行审查,该项审查不合格者不得申报。各基层单位和呈报单位填写评价推荐意见。

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对申报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初审表中的基本业务条件初审结果、高职申报资格审查结果。

522-23

各单位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附件24)、全套评审材料报送学校。

525-63

所有申报人员在网上缴费平台交纳评审费。学校人事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审查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表现,并向各单位反馈复核结果。

64-622

所有符合正高申报条件的人员交纳代表性成果鉴定费,学校聘请同行专家对符合正高申报条件人员的代表性成果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623

学校下达各单位副高级、正高级职务推荐名额。

624-71

各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组织召开申报人员汇报答辩评议会,会议时间地点应提前在学院(单位)网站上公布,汇报答辩环节须开放且允许师生旁听。各学院实际参会评委人数不得少于学院职称委员会成员的2/3;其他单位的参会评委人数为7-9人。

答辩评议会评委根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教学科研业绩(项目的完成情况、论文的质量及其实际贡献、专利的转化情况等)、年度考核结果及汇报答辩情况,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及学科(专业)建设等工作的需要进行评议,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排序推荐。推荐排序名单及推荐人员的汇报答辩PPT等材料须一并公示不少于3天(汇报答辩PPT公示纸质版,PPT内容格式的要求参见附件26)。

72

各单位将《评议纪要、推荐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排序人员名单》(附件27)及评审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73-13

学校召开正高、副高评审会。

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特点组建职称分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开展评议工作。申报人员须进行汇报答辩(PPT材料需提前交给人事部门),重点陈述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在本学科领域所取得的突出业绩、创新亮点及发展潜力,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学校职称分委员会在评议的基础上,向学校职称委员会推荐晋升副高和正高人员名单。

学校职称委员会审议学校职称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副高人员,并对申请晋升正高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714-20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受聘者签订首聘期聘约。

学校发文聘任,颁发资格证书。

五、评审费及代表性成果鉴定费

申报人员提交300元评审费,若申报人员经学校复核不符合评审条件或经单位评议未被推荐,评审费均不予退还。

经学校复核符合申报正高条件的人员提交1350元代表性成果鉴定费。

2019年度高职评审费网上缴费平台开通后,申报人员应从该平台交纳评审费,具体操作指南参见附件25

六、几点规定

1、本次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与聘任的时间为202011日,申报人员计算原有职务任职时间的截止期为20191231日。申报人员提交的项目、论文、专著、教材、奖励、发明专利等研究成果及其影响力支撑材料都应是从任现职以来至20191231日之间取得,其中特别注意科研项目以立项时间为准,发表论文应有准确的卷号(期号)和起止页码。

2、各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严格核实申报人所申报的职务系列与工作的主要岗位是否相符,严格核实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论文、专著、教材、奖励、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及处理办法》《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诚信承诺书》的有关规定处理。

340周岁以下(198011日以后出生)人员申报教师系列副教授、教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至少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班导师)工作一年且考核合格,填写附件10

4、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研究员,其基本业务条件参照合工大政发[2016]148号文件中科学研究类教师的条件,科研经费、论文方面应有所提高,高校教师资格证、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考核等教学方面可不作要求。

非专职科研机构人员原则上不能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研究员、研究员职务。

2020年度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条件按《合肥工业大学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9]180号文件)执行。

5、申报教学教研类教授职务的高水平教研论文:在高等教育教学类国际著名期刊、学校认定奖励的9种高教研究期刊、最新版教育教学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版)上发表的论文。

申报教学教研类副教授职务的高水平教研论文:在教育教学类国际著名期刊、学校认定奖励的9种高教研究期刊、最新版教育教学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版)、最新版教育教学类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申报副教授人员未在上述高水平教研期刊上发表,但在学校可申请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教研论文,可由本人在职称评审要求的论文数量范围内提出申请,经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

6、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上发表的高质量论文,以及计算机学科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高质量论文。

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应本着对学科发展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坚持学术导向,实事求是地认定其是否为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在学术信誉差、商业利益至上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得认定为高水平科学研究论文。

7、申报正高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的形式,包括符合申报学科的高水平论文或专著、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已经转化并有较大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等,其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合肥工业大学,若其中包括论文则至少有1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对于专著、教材、奖励、发明专利等成果,申报人员须为第一完成人,对于高水平论文,申报人员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3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汇报答辩PPT中的3项高水平代表性学术成果都应与《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表》中提交的代表性成果保持一致。

正高代表性成果的鉴定结果当年有效。去年已经通过代表性成果鉴定的正高申报人员,今年申报时仍需填写此表进行鉴定。

8、教学效果、教学过程考核结果的有效期为两年。

2020年度高职评审开始,只有评审通知之前四个学期的教学效果、教学过程的考核结果有效,高职申报学期内的考核结果无效。

9申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资历破格。若学历或基本业务条件不符合学校规定,但业绩特别突出且支撑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申请报经学校批准后,可参加评聘。

10、申报人应按本人工作的主要岗位确定申报的职务系列,提交的各项成果业绩应与申报人目前工作的主要岗位和申报职务相关。

11、对已转换工作岗位、现岗位与原有任职资格不符的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后需转评新的职务,否则不能申请下一聘期的专业技术职务分级。

12、出国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若评审通过即可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须回校报到后聘任相应职务,按期回校者聘任时间从202011日算起。擅自逾期不归者,自逾期之日起取消评审结果。

13、对申报材料的公示有异议者可向各学院职称委员会(单位考评组)反映,对各单位推荐排序名单以及学校拟聘人员名单的公示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纪委、人事处反映。

七、说明

1、时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本次评聘工作前期申报及审核材料以电子版材料为主,请各单位做好相应安排。

2、本次评聘工作,单位及申报人使用的相关表格详见本通知附件材料。

3、申报人员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含活页装订处的各种附件表格材料)及各类复印件材料一般不再退还。

4、发表论文情况表、纵向与横向科研项目情况表、科研奖励情况表、发明专利情况表由科研院的“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生成打印并提供反馈,高职申报人员务必提前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论文认领、成果登记等信息完善工作。


联系人:汪老师,电话:62901085,邮箱:szb@hfut.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331

附件:201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附件材料汇总.zip



上一条:【学校】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学校】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闭

电话:0551-62901285邮箱:spxy@hfut.edu.cn

邮编:23060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翡翠路420号

扫一扫

学院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