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3  阅读次数:


一、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照学校报名基本条件,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学院成立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等进行综合考核。

1.招生对象:

1)符合申请考核资格要求的考生;

2)符合硕博连读资格要求的考生;

2.形式:由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3.内容:

1)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专家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

4.不设置综合笔试,综合面试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同时进行,同样要求。

5.综合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2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时统一发布。

三、录取工作

(一)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学院将学校下达指标按招生导师合理分配。

(二)拟录取原则: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情况下,优先向优秀人才、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导师倾斜。

四、监督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2021年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1675                   监督电话:0551-62901285

                                            2020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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