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风采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学风检查细则(暂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1  阅读次数:
       学风是校风、院风的核心,学风建设是素质教育的重点;良好的学风是激发学生积极进取和奋发成才的重要条件,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为全面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同学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行为,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保证我院学风建设有效化、常态化、长效化。针对大一刚进校,给自己的大学定位还不太准确,我们将在军训过后对此开展——“培养良好学风,构建完美大学”的活动,严格的军训生活使新同学养成一种很好的遵规守纪的习惯,并且锻炼了他们很好的自率意识,为维持这种习惯并减少军训后的放松意识,特制订以下学风检查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院学风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争创一流学院,经医学工程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是在结合学校学生手册和学院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面向医工学院所有本科生,检查范围包括宿舍、晚自习课堂秩序等。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将学生学风表现量化,每一学期每位同学的起始分均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扣分制度。
第五条 学风分数标准:一节课(两个学时)为10分。其它所有项目均根据此标准确定分数标准。
第二章 扣分标准分则
一、请假制度
       学生因事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申请,同时附有证明材料。征得辅导员同意后,由院级以上盖章方可生效。其他证明一律无效,视为无故旷课处理。病假必须出示校医院或其他医院的相关证明;凡是未经正规手续请假者,按旷课课时处理。固定教室晚自习请假需当天下午18:00前把请假条交到学工部翡翠湖校区学生教育与管理科综合楼北楼306办公室值班人员处,否则视为缺勤。病假条最迟可于次日上午11点前补交。所有假条采用晚自习标准假条,否则无效。
二、早操
       每名一年级学生早上都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操场集合做操,给予迟到的学生1到3分的扣分处理,给予旷早操的学生5分的扣分处理。
三、宿舍管理
1、宿舍晚自习检查办法: 每月晚自习寝室检查中,一次未经请假批准留在寝室者,学风检查全院通报。两次及两次以上者,由辅导员谈话并在全院通报批评;因病假或事假留在宿舍者,需出示相关材料证明。(见请假制度)
宿舍晚自习检查的得分在学风分数中按以下规则体现:
宿舍晚自习检查无故留在寝室一次者,扣除学生本人学风成绩5分。《学风检查通报》全院通报。
宿舍晚自习检查无故留在寝室二次者,扣除学生本人学风成绩10分.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学风检查通报》全院通报。
宿舍晚自习检查无故留在寝室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扣除学生本人学风成绩20分,《学风检查通报》通报。视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未经辅导员允许,夜不归宿的学生,第一次被发现,给予5分的扣分处理;第二次被发现,给予10分的扣分处理;第三次被发现,给予警告处分;三次以上给与严重警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四、固定晚自习课堂秩序
(一)检查方式:大一新生,每一个班级都有两位固定的学风检查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该班级所有课堂秩序考核:主要负责不定期抽查所负责班级的课堂情况,由辅导员推荐班级内一名同学作为学风定点联系人,负责及时与学风检查小组反馈班级学风情况,医工学院团总支总体负责学风监查小组成员工作情况。
(二)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包括听歌、讲话以致影响课堂秩序、打电话、随意走动等,视情节轻重给予1到5分的扣分处理;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10分的扣分处理。
(三)给予上课迟到的学生1到5分的扣分处理;
(四)给予旷课的学生10分的扣分处理;
(五)上课睡觉,造成不良影响,经过三次批评教育,仍然不改者,给予10分的扣分处理;
五、违反考试纪律者,严格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规定处理。
第三章 评比与奖惩
1、每位学生的两学期平均学风成绩占学生年终德育评分的20%。每月根据每个学生学风成绩评选全院“优秀学风奖”,在年级综合测评时会有相应加分。
2、给予学风成绩低于60分,高于30分的学生“学院学风警告”,并通知家长;本科期间累计得到两次“学院学风警告”即给予学校严重警告处分。在学期末综合测评中会有相应的惩罚政策。
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
1、旷课10-15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2、旷课达20以上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3、旷课25以上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4、旷课30以上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5、旷课40以上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旷课50-59学时者,视为该学生自动退学;
7、无故旷课‘迟到累计3次按旷课一学时。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者按每天6学时旷课算。
8、旷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按一个学时5分的标准计算,当学生学风成绩低于30分,相当于旷课10学时以上,即给予警告处分;当学生学风检查成绩低于-20分,相当于旷课20学时以上,即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当学生学风成绩低于-70分,相当于旷课30学时以上.,即给予记过处分,按照此规则计算,直至留校察看。
4、设立医工学院“优秀班级”,每两学期评选一次,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优秀班级”评选办法》执行。评选标准参照学风检查班级总体成员学风成绩。
5、设立医工学院“先进寝室”,每两学期评选一次,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大学“优秀寝室”评选办法》执行。评选标准参照学风检查寝室总体成员学风成绩。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医学工程学院。

上一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举行“研究型”学风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下一条: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举行“研究型”学风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关闭

电话:0551-62901285邮箱:spxy@hfut.edu.cn

邮编:23060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翡翠路420号

扫一扫

学院官方公众号